强奸嫂子案-田永明-潜入大嫂家中-持刀威胁强奸-出狱后报复杀人-内幕大曝光
燕儿
1996年6月的一个深夜,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的田永明趁哥哥外出,偷偷潜入大嫂赵某某家中。当时,赵某某正在熟睡,毫无防备。田永明手持一把锋利的菜刀,悄无声息地进入她的房间。他突然将刀架在赵某某的脖子上,低声威胁她不得反抗。赵某某惊醒后试图挣扎,但面对冰冷的刀锋和田永明的凶狠,她最终在恐惧中屈服。田永明得逞后迅速逃离现场,赵某某则在惊慌失措中报警,并将此事告知丈夫。田永明的哥哥震怒不已,扬言要与他断绝关系。


田永明自知罪行暴露,潜逃出村,但对赵某某的恨意却埋下了种子。同年7月7日,田永明心生歹念,再次潜回村中。他携带一把尖刀,直奔赵某某家,意图彻底报复。深夜,他破门而入,赵某某发现后惊恐万分,拼尽全力逃跑。田永明紧追不舍,挥刀欲将其杀死。幸好邻居听到动静赶来,合力将其制服。警方随后将田永明逮捕。经法院审理,他因强奸罪和杀人未遂罪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。然而,监狱的岁月并未让他悔悟,反而加深了他对赵某某的仇恨。


2002年7月15日,田永明因表现良好减刑获释。出狱后,他并未改过自新,而是将报复的念头付诸行动。同年11月13日,他第三次持刀潜入赵某某家中。这一次,他下定决心要置她于死地。赵某某察觉异常后慌忙逃出门外,田永明紧追不舍。村民刘铭富恰好路过,见状上前阻拦。田永明恼羞成怒,挥刀刺向刘铭富。刘铭富身中数刀,倒在血泊中不幸身亡。混乱中,赵某某被其他村民救下,仅受轻伤。田永明行凶后仓皇逃走,潜逃长达10年。


2022年2月24日,警方在长沙一处出租屋内将田永明抓获。玉溪市法院审理后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。刘铭富的家属对判决不满,认为田永明作为累犯,且手段残忍,死缓量刑过轻。他们聘请律师刘文华上诉,要求从重处罚。刘律师指出,田永明出狱后不到半年再次犯罪,社会危害极大,理应立即执行死刑。与此同时,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因错过抗诉期限,转而将矛头指向赵某某,索赔132万元。他认为父亲为救赵某某而死,她作为受益人应承担责任。


赵某某则表示,自己也是受害者,愿意协商补偿部分金额,但面对巨额索赔,她感到无力和愤怒。她坦言,这场悲剧让她身心俱疲,既要面对过去的阴影,又要应对新的纠纷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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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铭富的家人索赔可以理解,但132万对赵某某来说太沉重了,双方如果能和解,对彼此都是一种解脱。
田永明出狱后马上犯罪,这种人对社会危害太大,死缓根本不足以震慑,希望法院能改判更重的刑罚。
赵某某的遭遇让人心疼,被强奸、被追杀,现在还要面对官司,她需要的是支持,而不是更多的责难。
刘铭富为了救人付出了生命,他的家人现在却要自己争取赔偿,社会对英雄的关怀是不是太少了?
田永明这种人渣,强奸嫂子还报复杀人,他的行为让人不寒而栗,法院必须从严处理,不能让他再害人。
赵某某愿意给部分补偿,已经是很大度了,刘铭富的家人应该理解她的难处,不要把怨气都撒在她身上。
田永明出狱后变本加厉,这说明监狱改造完全没效果,司法部门是不是该想想怎么杜绝这种悲剧重演?
刘铭富的牺牲让人感动,他的家人不该为赔偿问题发愁,社会应该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支持。
赵某某被强奸后差点丧命,现在还被索赔,这是什么逻辑?她也是受害者,不该成为替罪羊。
田永明这种恶人,强奸嫂子、出狱杀人,他的存在就是对社会的侮辱,法律必须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。
刘铭富的家人索赔132万,赵某某可能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,双方如果能坐下来好好谈谈,或许能找到解决办法。
田永明这种累犯,出狱不到半年就杀人,说明他对法律毫无敬畏,死缓太轻了,应该直接执行死刑。
想想赵某某的遭遇,真是让人同情,她经历了这么多磨难,现在还要被起诉,社会对受害者的保护在哪里?
刘铭富为了救人丢了性命,他的家人理应得到尊重和补偿,希望相关部门能介入,帮他们渡过难关。
田永明的行为简直丧尽天良,强奸嫂子、杀人报复,这种人活着就是对社会的威胁,法院不该对他心慈手软。
赵某某愿意协商赔偿,已经很难得了,刘铭富的家人应该多体谅她的处境,毕竟她也是这场悲剧的受害者。
田永明出狱后又犯罪,这说明他根本没悔改,司法系统是不是该反思一下,如何防止这种人再次危害社会?
刘铭富是真正的英雄,他的牺牲让人敬佩,政府应该设立基金支持见义勇为者的家庭,而不是让他们独自承受痛苦。
赵某某被强奸后差点丢了命,现在还要面对索赔纠纷,这对她来说是双重打击,希望社会能给她更多支持。
看到田永明的所作所为,我真的觉得愤怒,一个连嫂子都不放过的人,出狱后还杀人,法律必须给他最严厉的惩罚。